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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护筒加工使用注意事项

    钢护筒是在钻孔桩施工过程中,为了保证其垂直度,防止周围泥土、碎石下落而引起塌孔,影响施工进度和安-全,是按孔桩大小用铁皮箍成的一个圆头,两头均为空桶。钢护筒外形为一套筒状,钢护筒加工在其外壁或端面设置有一凸部,用于固定,从而实现钢护筒本体的固定,不会阻碍钻机的后续钻孔作业,同时也降低了起吊时牵引绳与护筒连接处的磨损量。然而,许多建筑工地为了赶工期,需要在夜间照明的情况下工作,上述钢护筒埋设在地面以上0.2-0.3 m处,位于施工人员视线以下,其上没有采用任何警示装置,钢护筒的表面会因为生锈等原因而变得粗糙,而在钢护筒的外边处,就会出现一些不平整的现象,导致钢护筒的外露,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。

    钢护筒加工使用注意事项

    1、钢护筒内径宜比的桩径大20~40 cm。

    2、钢护筒竖直线与桩线重合,除设计另有规定外,平面允许误差为50 MM,竖直倾斜不大于1%,干燥处可实测定位,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。

    3、旱地、筑岛处钢护筒可以采用挖坑埋设,填筑钢护筒底部及四周的粘质土必须分层夯实。

    4、水域钢护筒的设置,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、垂直倾斜度及两节护筒连接质量等。沉管时可采用压重、振动、锤击等方法,并辅以筒内除土。

    5、钢护筒高度应高于地面0.5 M或水面1.0~2.0 M。钻进井中有承压水时,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.0 M以上。当承压水位不稳定或恒定后,承压水位高于地下水位时,应首先进行试桩,以确定在这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的可行性。在潮水影响地区,施工水位应高于施工水位1.5~2.0 M,并采取护筒内水头稳定措施。

    6、钢护筒加工的埋设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水文地质条件确定,在粘土中不得小于1.0 m,在砂土中不宜小于1.5 m,一般情况下埋置2~4 M的深度为2~4 M,特殊情况下应加大钻孔和灌注混凝土。受冲刷影响的河床,应沉人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.0~1.5 M。钻孔灌注桩受水位波动的影响或在水下施工,护筒高度应加高加深,必要时插入不透水层。

    7、钢护筒连接处要求筒体无凸起,耐拉、压、不漏水。